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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销售竞争对手产品 销售员被开除 |
【jingzheng】2012-12-3发表: 销售竞争对手产品 销售员被开除 空调销售员宋先生在工作期间因向客户介绍并销售外公司产品被开除,宋先生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双方因不服仲裁结果和一审法院判决结果,上诉至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日前,第二中 销售竞争对手产品 销售员被开除空调销售员宋先生在工作期间因向客户介绍并销售外公司产品被开除,宋先生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双方因不服仲裁结果和一审法院判决结果,上诉至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日前,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为,宋先生行为违反了公司相关规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合法有效。但是,公司应支付变动差额工资、带薪年休假工资等。 宋强是某公司的空调销售人员,2010年5月,宋强与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合同约定宋强工作岗位为商用空调营业人员。此外,合同里还约定劳动报酬和劳动纪律等相关规定。其中包括乙方(员工)不得从事与甲方形成利益冲突的事务,不得自行经营或为他人经营和甲方经营范围相同的公司或者其他企业,甲方对乙方违反本合同所列劳动纪律和犯有其他未列举错误的行为有权进行处理,处理方式包括口头警告、解除劳动合同等。 一审法院查明,本市某经销公司同时经销两种品牌空调,其中包括宋某所在公司的空调品牌。去年7月,宋强到该经销公司为客户购买6台非自己公司的空调,并交付货款支票、签收收据。法院另外查明,宋强没有收取任何回扣及好处费用,无获益行为。 去年9月,宋强所在的公司因其销售竞争对手的产品,根据员工手册的相关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随后,宋强向本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结果为宋强公司支付宋强休假工资等共计1.8万元等,该公司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由于双方均不服仲裁结果,分别诉至法院。 该公司诉称,公司不支付宋强变动工资差额、带薪年休假工资。宋强诉称,公司应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3万余元,支付报销款、交通费用、取暖补助等共计7000余元。 二审法院审理后均认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均受法律保护。劳动者有获得劳动报酬和相关福利待遇的权利。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宋强作为该公司营销人员,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对于合同内容负有全面履行的义务。宋强在客户具有采购空调意向时,向其介绍与宋强公司具有竞争关系公司的产品,使公司丧失了交易机会。且宋强代客户向空调经销公司支付货款支票,已与公司形成利益冲突。虽然宋强在此次事件中未收取任何回扣和好处费用,但该公司与宋强解除劳动关系不以其是否获利为衡量要件,因此,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应认定合法有效。据此,宋强要求该公司支付赔偿金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对于带薪休假工资问题,法院认为理应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假工资报酬。因此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判决该公司支付宋强变动差额工资、带薪年休假工资、防暑降温费等共计1.8万余元。驳回宋强要求原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济赔偿金的诉讼请求。 竞争jingzheng相关"销售竞争对手产品 销售员被开除"就介绍到这里,如果对于竞争这方面有更多兴趣请多方了解,谢谢对竞争jingzheng的支持,对于销售竞争对手产品 销售员被开除有建议可以及时向我们反馈。 瓷砖相关 竞争竞争模式竞争战略竞争力竞争力排名全球竞争力报告,本资讯的关键词:竞争劳动合同销售员 (【jingzheng】更新:2012/12/3 11:4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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